汝南縣輝耀皮革制品有限公司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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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enanjia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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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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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省駐馬店市汝南縣產業集聚區西城大道與物華路交叉口09號,注冊資金2000萬人民幣,為毛皮制品加工企業,用人單位現有一線員工20人。
用人單位名稱 | 汝南縣輝耀皮革制品有限公司 |
項目名稱 | 汝南縣輝耀皮革制品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 |
用人單位地點 | 河南省駐馬店市汝南縣產業集聚區西城大道與物華路交叉口09號 |
項目簡介 | 汝南縣輝耀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03月09日,注冊地位于河南省駐馬店市汝南縣產業集聚區西城大道與物華路交叉口09號,注冊資金2000萬人民幣,為毛皮制品加工企業,用人單位現有一線員工20人。 |
項目負責人 | 王永杰 | 項目組成員 | 曹世潔、劉仲基、王聰、武超偉 |
現場調查人員 | 王永杰、劉仲基 | 調查時間 | 2022.12.10 | 用人單位陪同人 | 朱永生 |
現場采樣/檢測人員 | 劉仲基、曹世潔、彭志偉 | 采樣/檢測時間 | 2022.12.14~12.16 | 用人單位陪同人 | 朱永生 |
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工作場所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有噪聲和粉塵。 檢測結果: 噪聲:用人單位機加工和型材線濕磨工接觸噪聲的8h等效聲級超過職業接觸限值,其他各工種接觸噪聲的8h等效聲級均不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粉塵:用人單位操作工接觸總粉塵濃度不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
存在的問題與建議 | 主要問題: (1)用人單位未在剖層機和轉鼓制革機處設置防塵和防噪措施; (2)用人單位未進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3)用人單位未對員工進行職業衛生培訓; (4)用人單位職業衛生檔案沒有嚴格按照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歸類保存。 主要建議: (1)建議用人單位在產生粉塵和噪聲的設備處設置防噪和除塵設施,并進行定期自我監測; (2)用人單位應在收到本次報告后盡快進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3)用人單位應按照《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令〔2020〕第5號)的相關要求在醒目位置設置職業衛生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存在或者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作業崗位、設備、設施,應當按照《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158)的規定,在醒目位置設置圖形、警示線、警示語句等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載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和應急處置措施等內容。 (4)建議按照《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3〕171號)的要求,完善職業衛生檔案的相關內容。 |
技術審查專家組 評審意見 | 修改后通過 |
